淘寶護膚品正品店推薦與淘寶護膚品違禁詞

2024-04-27 09:2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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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:天貓雙11第壹波,壹個歐萊雅品牌的銷售額比“完美日記+花西子+自然堂+珀萊雅”還要高。

11月6日,淘數據發布了對天貓雙11第壹波(10月21日—11月3日)護膚彩妝、日用個護傢清的銷售額數據統計分析。

淘數據發布的數據顯示,從2020年天貓雙11第壹波的銷售額統計來看,護膚彩妝(美容護膚/美體/精油、彩妝/香水/美妝工具)銷售額(預估)超300億元,其中美容護膚/美體/精油份額為75%,彩妝/香水/美妝工具行業占比25%。

| 圖片來源:淘數據

雙11第壹波護膚彩妝品牌TOP3分別是歐萊雅、雅詩蘭黛、蘭蔻,份額分別為7%、6%、6%,銷售額分別為18億+、16億+、15億+。資生堂、後、OLAY以8億+的銷售額,依次位列第4至第6位。雪花秀以7億+銷售額居第7位,SK-II、修麗可以6億+依次位列第8位和第9位。值得註意的是,TOP10品牌中唯壹上榜的國貨護膚品牌薇諾娜,以5億+的銷售額搶占了最後壹個席位。

| 圖片來源:淘數據

此外,完美日記、科顏氏、海藍之謎、伊麗莎白雅頓、花西子、CPB肌膚之鑰、赫蓮娜、自然堂、珀萊雅、黛珂依次位列第11至第20位,銷售額從5億+至3億+不等。

從淘數據發布的雙11大促護膚彩妝TOP品牌榜來看,外資品牌特別是高端品牌,在第壹輪的天貓雙11較量中,可謂是“碾壓式”的勝利。在TOP20品牌中,國貨品牌僅占5席位,而完美日記(5億+)、花西子(4億+)、自然堂(3億+)、珀萊雅(3億+)4大品牌的銷售額加起來,仍沒有歐萊雅(18億+)壹個品牌高。

此外,淘數據的數據還顯示,日用個護傢清銷售額(預估)為100億+,TOP3行業分別為洗護清潔劑/衛生巾/紙/香薰、家庭/個人清潔工具、居傢日用,占比分別為60%、14%、14%。

錢瑜 白楊 李濛

針對國傢藥品監督管理總局(以下簡稱“國傢藥監局”)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於“速效”“超強”“全方位”“特級”“換膚”“去除皺紋”等十類詞語,12月26日,北京商報記者通過企業官網、國內主流電商平臺等進行調查發現,寶潔、AHC、格萊蜜、修正多傢企業在宣傳過程中涉及禁用詞意。業內人士認為,化妝品作用溫和,隻是起到輔助作用。對於有誇大效果、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語,消費者應理性對待。涉嫌虛假宣傳和違法宣傳的企業,未來或將麵臨處罰。

十類詞語禁用

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,部分禁用詞語成為化妝品命名、宣傳時的“重災區”,如醫療術語、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。

通過搜索發現,很多企業使用詞語“藥用”,這些產品名稱多冠以“藥用唇膏”和“藥用精華”。如日本“大創藥用美白精華”、日本“babysmile藥用金盞花乳霜”“資生堂藥用唇膏”“近江兄弟藥用薄荷唇膏”“lucaspapaw萬能番木瓜膏唇炎唇膏修復藥用”“美國百蕾適小白管急救修復藥用唇膏”等。

還有部分企業踩雷其他醫療作用詞語。北京商報記者搜索發現,某電商平臺上,使用“溶脂”“瘦身”宣傳的多為瘦身霜產品,包括“修正瘦身霜”“澳大利亞EAORON纖體膏溶脂霜”等產品。其中,EAORON溶脂霜在該電商平臺上還銷售有搭配“Bio-e晚安溶脂片”的組合套裝。

同時,“抗敏”也是化妝品宣傳中的高頻詞。在某電商平臺上,多出現在“澳洲BLACKMORES天然維E潤膚霜”、珂潤、海藍之謎等產品非旗艦店的宣傳中。

值得壹提的是,很多企業的宣傳並沒有直接使用禁用詞語,更多的是打擦邊球,如“舒緩敏感”“撫平疤痕”“淡化斑點”等。

北京商報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搜索“專業”時發現,顯示的信息多為“美容院專用化妝品”“苗方祛痘、專業修護”等內容。

此外,“神”等封建迷信詞語也在國傢藥監局禁止的範圍內。北京商報記者發現,寶潔旗下品牌SK-II將消費者對護膚精華露的俗稱“神仙水”,加在了官網介紹和旗艦店的圖片中。除SK-II“神仙水”,在電商平臺中,也不乏宣稱“小神仙水”“平價神仙水”的產品,如自然之名某電商平臺旗艦店顯示的“神仙水酵母水”、梵蜜琳旗艦店顯示的“神仙貴婦膏”等。

12月25日,國傢藥監局發布的關於《識別化妝品違法宣稱和虛假宣傳》稱,根據《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》《化妝品命名規定》《化妝品命名指南》等文件要求,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,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於“速效”“超強”“全方位”“特級”“換膚”“去除皺紋”等絕對化詞意等。此外,如隻添加部分天然產物成分的化妝品,但宣稱產品“純天然”的,屬虛假性詞意。

無知還是明知故犯

對通過大量被禁詞匯搜索出相關產品這壹現象,業內人士表示:“國傢藥監局之所以禁用這些詞匯,主要是因為這些詞匯存在誤導消費者、誇大宣傳甚至存在安全風險等。而這些企業踩著政策的紅線依舊進行宣傳,主要是看中了化妝品背後巨大的利潤空間。”

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,截至2019年11月底,中國化妝品零售額達2708億元,同比增長12.7%。

就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、是否知道這種現象屬於違規行為等問題,北京商報記者對寶潔、AHC、格萊蜜、修正等企業進行采訪,但截至記者發稿,AHC、格萊蜜、修正並未予以回復。

對於SK-II“神仙水”是否使用了國傢藥監局禁用的“神”等封建迷信詞語,寶潔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:“‘神仙水’是消費者對‘SK-II護膚精華露’的昵稱,是對品牌和產品的認可和喜愛。同時,SK-II在使用這壹昵稱時均有備註說明該名稱並非產品正式備案名稱。”

不過,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,SK-II在各大電商平臺上的產品宣傳用語多涉及“神仙水全新限量版獨傢首發”等詞匯。在SK-II官方網站中,相關產品也被明確標為“神仙水”。

在某電商平臺SK-II旗艦店中,雖然SK-II在相關產品介紹中標註了“神仙水為消費者給SK-II煥活護膚精華露起的昵稱或俗名,並非該產品的正式註冊/備案名稱,並非該產品的功能描述,特此說明後文不再贅述”等字樣,但在SK-II另壹電商旗艦店中,銷量最高的SK-II限量版“神仙水”,並沒有明確說明該產品名稱是消費者冠以的昵稱,而非官方的備案。同樣,SK-II官網中也沒有說明。

對此,業內人士分析稱:“消費者在使用產品過程中所起的昵稱或者俗名,並不能成為相關品牌方進行宣傳的理由,這在壹定程度上存在誤導其他消費者的嫌疑,尤其是相關詞匯被國傢藥監局禁用的情況下。”

在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看來,壹些功能性的產品需要更加嚴格的審查制度,時間成本更高,而普通化妝品門檻較低,但不能宣傳壹定的功效。這就使得部分化妝品企業為了獲得壹定的利潤,在宣傳上“下功夫”。

“例如,有的直接使用被禁詞匯宣傳,觸碰法律底線。有的走打擦邊球路線,比如不在產品宣傳中使用被禁詞匯,而在購買關鍵詞檢索時購買相應詞匯,使得消費者能夠通過關鍵詞檢索搜到相關產品。還有的是不在產品介紹中出現,而在壹些宣傳性的軟文中出現,這些很難直接追究是否屬於違法行為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這些手法在壹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。”賴陽進壹步指出。

或麵臨處罰

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俊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根據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第十四條規定,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含有化妝品名稱、制法、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誇大的;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;宣傳醫療作用的內容。

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第二十八條規定:對違反本條例其他有關規定的,處以警告,責令限期改進;情節嚴重的,對生產企業,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或者吊銷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》,對經營單位,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,沒收違法所得,並且可以處違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罰款。

“如果消費者發現或購買了涉嫌虛假宣傳、違法宣傳的化妝品,消費者應當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投訴。如因此構成欺詐的,消費者可以依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向商傢要求‘退壹賠三’。如因此造成人身傷害的,消費者可以依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十九條、第五十壹條的規定向商傢主張賠償。”李紅俊進壹步表示。

此外,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,仍然向消費者提供,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,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四十九條、第五十壹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,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。

快消品新零售專家鮑躍忠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壹些企業通過模糊宣傳概唸以及壹些打擦邊球的方式進行產品宣傳,是非常不可取的,尤其是冒著觸碰法律違反相關規範的情況下,對產品進行誇大宣傳。如果壹個企業想要做出壹個有價值的品牌,這些措施手段沒有意義,還是需要針對當前的壹些新的傳播環境,構建壹些新的傳播方式,去組織壹些新的營銷模式,這樣才是壹個比較正確的選擇方向。

對於今後在宣傳方麵的規劃,寶潔在回復北京商報記者時稱:“SK-II將繼續認真、嚴謹地遵守中國的各項法規,也壹貫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,在此基礎上,踐行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的承諾。”

北京商報記者錢瑜白楊李濛張君花

責編:沙 瓊

作者:admin | 分類:淘寶保險 | 瀏覽:2 | 迴響:0